各业务科室:
按照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设立行政审批局 改革的若干意见》(冀办字〔2017〕27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 印发的《唐山市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的通知》(唐办字〔2019〕43号)文件精神,以及市政府领导 最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有效 衔接,确保我局审批结果信息及时送达相关监管职能部门,在 我局已经实施的审批信息推送制度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审批信息共享推送的责任。 负责实施审批的业务科为审批信息共享推送的直接责任部门,各审批办结岗位为审批 信息共享推送的具体责任岗位。各业务科长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安排本科审批信息共享推送工作。在唐山政务网办理或 专网平台已与唐山政务网数据联通的可自动实现审批结果共 享;专网平台未与唐山政务网实现数据联通的,各业务科需将相关数据二次录入唐山政务网,并按要求实现数据共享推送。
(二)审批信息共享推送的内容。 需要推送的审批信息主要包括申请单位(人)基本信息、许可内容、范围、种类、办 结时间和审批结果等信息。如有监管部门提出需要查询的特殊 信息不在上述范围,由各业务科负责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供纸质
案卷复印件,尽最大可能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便利。
(三)审批信息共享推送的方式
1. 审批结果信息网络共享。依托唐山市政务服务平台 (ts.hbzwfw.gov.cn) 的相关功能,对各监管职能部门开放网 络权限,各监管职能部门通过该网络平台可即时获得所有已办
结事项的审批信息。
2.审批结果信息推送。各业务科要在每周一对上周审批结 果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审批信息提示函(格式附后),通过 市政府oa 系统和纸质文件交换渠道,分别发至相关监管职能部 门,并在每周二上午与相应部门联络人电话沟通确认。审批结果信息提示函的复印件每周一下班前报政策法规科备案。
(四)审批信息推送功能的开发、管理和维护。 政务数据科负责做好审批信息推送功能的管理和维护,并协调唐山市政务服务平台开发单位做好技术支持,确保各业务科推送的审批信息能够准确及时送达各监管职能部门,纳入业务监管范畴,确保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
(五)审批信息推送的监督检查和问责。 政务数据科负责 对各业务科审批信息网络共享工作的组织情况、落实效果进行 监督;政策法规科负责对审批信息推送的内容、方式、时限进 行监督。政策法规科、政务数据科要不定期组织抽查活动,发现未按要求开展审批信息共享推送的科室或岗位人员,要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并在全局通报;如因未及时推送审批信息,造 成监管部门出现执法疏漏,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局
纪律部门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附: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信息提示函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9月2日
附件: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信息提示函
委 (办、局):
月 日 至 月 日,我局共办理 类行
政审批事项 项(清单附后),所有审批事项信息已于办结
当日及时推送,贵委(办、局)在河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 系统唐山平台 (ts.hbzwfw.gov.cn), 凭本部门账号密码即可登 陆查询。请贵委(办、局)及时掌握相关审批信息,纳入行业
监管范畴。对申请人在取得行政审批决定后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承诺,从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请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我局, 我局将记入审批信用黑名单,并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惩处; 对做出吊销相关证照或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请向我局正式行
文说明意见。
附: ******类 ( 月 日 至 月 日)审批事项清单
20 年 月 日
******类(月日至月日)审批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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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者 |
申请事项 |
办结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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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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