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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2025年12月1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核与辐射类)

2025-12-01 浏览次数: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2025121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核与辐射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电话:0315-2806268

通讯地址: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12号唐山市民服务中心A区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复文号

文件名称

公示日期

国能国华曹妃甸40万千瓦风电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

国能(唐山)风电有限公司

唐山市曹妃甸区

唐审环保辐字[2025]49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国能国华曹妃甸40万千瓦风电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121日至2025129